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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帮我逃漏税

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这间公司担任会计已快5年了

公司外帐是委託事务所做

今年申报7-8营业税时

因我不小心一张作废发票后2联订错张

我发现事务所也没发现

事过一个多月收到国税局通知补税

其中我问过大大都说这是事务所责任

偏偏我们这间很机车屎说是我责任

所以我就鼻子摸着还补了3千多元滞纳金

就这样又过一个多月

就在刚刚

刚刚又收到国税局罚款通知

说我们逃漏税要罚一倍钱

好死不死少报这张税金金额2万多元

刚刚又叫事务所处理

他态度一样强硬

请问我应该要再自认倒霉把它缴掉

我真的很不甘心

因我内疚很对不起公司

公司没赚钱又害公司被罚

请问我该怎么做呢?

谢谢各位

西安供卵费用

最后编辑于:2022/10/28作者: 宁波代孕

发表评论

  • 这个罚则逃不掉,一倍是最少的倍数了,而且税务员的裁罚单都下来了

    我们事务所的做法是一人一半耶

    因为二方都有责任

    事务所要负的责任一定有的,因为就是怕自己有问题,才请事务所做,就是要在检查一次的

    我也失误过没有帮客户检查到,后来我是和公司一人一半

    你看要不要请老板跟事务所的老板说,不要一直你自己处理

    有些事老板出马比你在那里委屈半天有用的

    (原作者于 2008-11-10 17:06:26 重新编辑过)

  • 2边都有错

    可是公司要负最大责任

    我们事务所已经有摆明说钉错要自行负责不能漏开等等的

    所以噜还是跟老闆说说看

    可是我记得这是可以更正的写个申请书说字轨号码疏忽打错

    因为一开始有错误他会寄发公文询问不会直接寄罚款的吧

    连承诺书都还没签勒= =

  • 都有责任吧以前在事务所作废发票都一定要看是否三张号码轨都一样还好有次帮客户检查到不然@@事务所是不想赔吧请他们一个月要几千元,请他们办事也另外要钱花钱请他们做外帐,还这样撇责任,实在说不过去吧

  •  

    我待过的两间事务所都会在发票上盖章说明

    提醒公司开立发票等应注意事项

    若是在发票上已注明的,公司有较大责任

    但就我们来说,申报前还是会检查

    您确定您收到的是罚款通知?

    照流程来说

    国税局会先发交查异常的公文以及电话询问事务所

    确认问题所在

    查明后若确认为违章

    会请公司or事务所到国税局签立承诺书

    最后经核定后才会开单给公司缴交罚锾

    您说上一件违章是申报7-8月时

    照道理说,应该没有这么快就核定喔

    您说的--

    收到国税局罚款通知

    说我们逃漏税要罚一倍钱

    好死不死少报这张税金金额2万多元

    这个部份能否再说清楚一点

    大家才好帮您分析和设想办法

    看来"漏报"的应该是销项

    是因为跳开才导致漏报的吗?

    漏报当期是否有留抵?

    漏报税额2万多,那该期全部的销项税额是多少?

    是否係以网路申报营业税?

    若是的话

    可参考此违章减免办法

    佔5﹪以下者,免予处罚;

    7﹪以下,按所漏税额处05倍之罚锾。

    营业人1年内有相同违章事实达3次以上者,

    不适用上开减免处罚标準。

    (另所漏之本税为本来就应该缴交的,不算在内,无责任归属问题)

     

    (原作者于 2008-11-10 20:24:18 重新编辑过)

  • 你算好的,前几年,公司的会计师漏申报收入,因公司没请会计,等到发现会计师不够专业换掉会计师后,国税局才说要补税六万多元,旧会计师推卸责任,说是老闆已经签名,(大家都晓得会计师那有一份大小章),新会计师又说他们尽力帮忙,最后呢,只能摸摸鼻子,公司自认倒楣

  •  

    阿边妈妈所说的:

    前几年,公司的会计师漏申报收入

    等到发现会计师不够专业换掉会计师后

    国税局才说要补税六万多元

    旧会计师推卸责任,说是老闆已经签名

    (大家都晓得会计师那有一份大小章)

    是记帐士(会计)还是会计师呢?

    这两者不太一样喔~

    不过这不是重点

    事务所不会有大章(公司章)

    会有的只是发票章和负责人私章(大多非申请设立时所用的)

    除非公司有请事务所代办工商事项时

    才会将设立时所用的大小章"暂"交事务所

    申报营所税只需用到发票章和私章

    无需负责人签名喔~

    更何况您们当初连会计都没请

    就我猜测

    您们当时应该是採扩大书审or书审的方式申报营所税

    事务所不太可能会请负责人签名

    这点实在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会请负责人签名的

    较有可能是因国税局调帐补税

    而请负责人签立同意书

    (只要调帐,通常免不了补税,

    除非公司的成本费用均充足且帐证完备可供查核)

    若是这种情形就不该怪事务所了

    另外,若所漏报之收入係因公司未提供相关发票凭证的话

    责任归属应在公司

    但若并非调帐,亦非未主动提供相关资料,且确定为漏报收入的话

    责任归属应在事务所

    但毕竟小妹并不清楚详细情形

    无法做正确的判断,只能提供参考而已

     

  •  

    不好意思

    刚刚在忙着整理营业税的东西

    当初税务员会先查明出现交查异常的问题所在

    是你们的客户误将不得扣抵之进项(已作废之发票)提出扣抵?

    还是你们漏报收入?

    现在看来,是你们申报错误

    但9693不应作废却作废、9695应作废却申报

    看起来又不像是因为跳开的关係而漏报

    那究竟为何会漏报呢?

    若违章係属事实

    送公文也没用

    裁罚1倍已经是最轻的了

    若在国税局勾稽查核前自行发现

    还有自行补报补缴加计一点点利息的机会

    现在"可能"可主张的

    是【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準】

    〈重点〉就是我之前所回覆的

    先确定您们是否是以媒体(磁片)or网路申报

    再确定您们5-6月的总销项税额是多少?

    若高于418,660元可免罚

    若界于299,043418,659元,仅罚所漏税额的05倍(一半)

    其他参考资料--

     

    (原作者于 2008-11-11 19:24:55 重新编辑过)

  • 看来承诺书应该是写过了

    现在追究责任,还是得请老闆跟事务所协商各半

    我在做客户帐的时候,一定会检查作废的发票号码是否相符,不符就帮客户改钉和确认,所以我认为事务所不能全然免责

    钱哪有那么好赚的,不然请他们把关什么???

  • 听妈妈们说完求证后,才发现,是发票章及私章没错,但是因为我们的行业和一般的公司行号不一样,所以申报方法不一样,补习班需要每年申报两次,且盖公司的发票章及负责人的印章),请妈妈们要愼选计帐人员,因为口说无凭,易生纠纷,我们现在都用纸张作业,要我们老闆签名后才算数,现在好多了

  •  

    To Penny

    其实我也觉得看起来事务所是有责任的

    的确可以找事务所谈谈

    釐清责任归属

    不过记帐员在申报营业税时的确满辛苦的

    短短几天要检查、整理、计算和 Key in 一大堆的东西

    还是可以互相体谅一下,好好沟通~

    To 阿边妈妈 (小小的补充,也让我自己再複习一下)

    我没做过补习班的帐务

    但刚好有在做独资医院以查帐方式申报的帐务

    补习班及医院均係属执行业务(其他)所得

    若未特别申请,应以收付实现制的方式入帐

    无须申报营业税[注]

    但须申报执行业务所得

    于申报综所税时

    将该年度所得额及扣缴税额併入综所申报

    (合伙则依盈余分配比例,归课各合伙人之所得及扣缴税额)

    设帐业者须检附黄色订本式的『执行业务(其他)所得收支报告表』等

    未设帐业者则须检附白色单张『收入明细及盈余分配表』等

    注:

    执行业务者係开收据而非发票,故无课徵营业税

    但要注意扣缴(客户代扣缴)及印花税的问题

     

    (原作者于 2008-11-12 23:39:30 重新编辑过)

  • 通常有良心的事务所会赔毕竟外帐是他们负责!

    外帐就是税务帐嘛!

    内帐是公司财务帐不是给国税局看的帐阿!

    以前我待的会计师事务所是这样!

    刚好会计师和老闆都是有良心的人!

    但每一间事务所的角度不同怎么处理只能自己去协调!

    题外话:

    之前看到有很多人在讨论事务所最近可以杀价!

    那时就觉得好感慨!

    去年就看到南部竟然有两个月1500!

    全公司都在讨论!那是要怎么做!?

    想要优良的服务品质也要给人家赚!

    虽然是外帐也是整套做公司服务不能少!会计师也是会监督!

    想要什么优惠课程讲座去国税局就有了!

    所以挑事务所时还是要谨慎考虑!不要跟到差劲的事务所!

    如果公司营业额大不管有没有要做财税签

    尽量还是找会计"师"事务所吧!

    对了!版妈你有要不服上诉的话如果你在中部

    我前公司老闆有在帮公司打这种简易诉讼

    有时是国税局死要钱也不一定!这种就一定打的赢!

    主要是你事情的过程!

    如果有需要可以留言给我再给你电话!

    我已经在家当全职妈妈了不过跟会计师老闆都很熟!

    (原作者于 2008-11-12 23:51:28 重新编辑过)

  • 我发现每个县市的税捐稽所的工作人员不同,处事也不同

    像我们公司,台中有分公司,但台北总公司还是要统一申报

    台中有一张申报错误,后来我们自己发现,主动申报

    结果还是要罚款

    但台北市的却说,如是他们处理,不会罚

    相同是我接手的另一家公司,到九月时才发觉上一个会计,在报一,二月销项时,二联式发票明细总额,却忘了加上二月的又把进货折让报成销项折让,一来一往,漏报662元

    结果也只补缴662+滞纳金而已,再发个文说收到我们更改的通知文

    可能你所在地的国税局很缺钱吧

  • 我只能说拜託你注意一点

    会计本来就是要细心谨慎的东西

    你错这么多笔(连钉作废发票都会钉错)

    我都不知要说什么哩

    "

  • 自己补报是不罚的

    版主是被国税局勾稽到的那就算逃漏税了

    重点是我觉得以会计人员来说这个错误是很离谱的

  • 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

    不过会计师事务所是最后把关的

    且又负责申报营业税

    所要担负的责任应该是絶大部份吧

    我在会计事务所待过

    我们在营业税处理申报的过程中

    都会对进销项发票统编、税金等一一核对

    而作废发票后2联一定要回来而且订在一起并且核对发票编号是否为同一张

    逃漏税本来就会被罚款的

    如果是自行补税就ok

    只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负担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态度一定强硬的因为他也怕承担责任吧"

    他们是不是觉得态度强硬就可以什么都不用负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