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有八年的经验,二年前就有合格执照了。
没听说口碑不好,但总是有人认为不可能顾得很好。
平日有老公全职帮忙看隔壁住大嫂也有合格保母执照子女均成年婆婆也会去他们家走走。
到时带的状况是:
2个2岁以上
1个10个月大
1个满月婴儿(我的小孩)
这样有没有违反保母执照的规定?
福州供卵成功率保母有八年的经验,二年前就有合格执照了。
没听说口碑不好,但总是有人认为不可能顾得很好。
平日有老公全职帮忙看隔壁住大嫂也有合格保母执照子女均成年婆婆也会去他们家走走。
到时带的状况是:
2个2岁以上
1个10个月大
1个满月婴儿(我的小孩)
这样有没有违反保母执照的规定?
福州供卵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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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
家里常常会有这么多人来走动
我就不喜欢
进进出出的,带进来的细菌也多
不如另找保姆
有没有违反规定我是不清楚,不过我自己带一个小孩就已经人仰马翻,就算再厉害的褓母,我也不相信她有三头六臂能带好我的小孩。
带孩子不只是餵饱他就好,还要很多的眼神跟肢体接触,一边带着两个两岁以上的孩子跟一个近两岁的孩子,你确定她会有空理你的小孩吗?
好像没有违法
我同事姐姐也是有执照保母
他也带4个
之前问就是可以最多带4个
只是在家里面,有太多不安全的环境
加上保母也有家事要做吧
最后还是选择托婴中心
专业的老师,还会给予适度的刺激
同侪的小朋友一起玩,也是一种刺激喔
签约有保障,不需要给3节奖金及年终!!
保母也许没事就让宝宝睡
没有违法喔!
照规定是二岁以上二个,
二岁以下二个,
因为我的朋友保母就是这样,
目前我的小女儿就是给我朋友带的,
不过我有跟她要求不可以有外人在带小朋友去她家玩,
如果是大人过去她都会要求一定要先去洗手,
她已经带过30几个小朋友了,
所以我还算放心喔!
有没有违反规定我是不清楚,不过我自己带一个小孩就已经人仰马翻,就算再厉害的褓母,我也不相信她有三头六臂能带好我的小孩。+1
有没有违反规定我是不清楚,
不过我也不相信她能带好我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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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违反规定我是不清楚,不过我自己带一个小孩就已经人仰马翻,就算再厉害的褓母,我也不相信她有三头六臂能带好我的小孩。+10000
1他是联合执业?还是自己一人照顾4位?
若是前者他就已经违规了
儿福法中规定,只要有收托两岁以下的两名就不得再收托两岁以上的孩 童。
收间隔规定为两岁以下1名两岁以上,两名或三名,才是合乎规定的
2他和嫂嫂都有牌照,也加入支持系统吗?
若只有他加入系统嫂嫂没有的情况下,也是违法的。
3他先生会全职帮忙看
除非先生有执照并加入系统,不然还是违反规定。
不过现在是灰暗时期(还未严格执行)
所以
版妈~我也是证照保母
政府有规定2个2岁2个2岁以下的就没有违反规定喔!
保母托育管理篇
Q7:保母人员收托人数有限制吗?
A7:居家式保母人员每人至多照顾儿童(含保母本人之幼儿)4 人,其中
未满2 岁者最多2 人,保母人员联合收托者至多照顾儿童4 人;同
一场所收托达5 人应即申请托育机构设立许可。临托之幼儿也计算
在内。保母如有超收幼儿,应退出社区保母系统,又保母所收托之
未满2 岁幼儿如超过2 人,则第3 名以上之家长将无法申请托育补
助。
关于政府规定2个2岁,2个2岁以下的规定这一条。
各地区的负责专员对于收托的限制解释都弄混了
我还是打电话到儿童局直接问承办人员
才弄清楚
承办人员解释的
只要有收托两个两岁以下的孩童,保母就不得再收两岁以上的。
只要(这项规定)细则的部份通过三读
就会严格执行
目前来说
算合法的
基隆家扶今年初就已经严格执行这项规定
是政府还正式行文让系统里的保母知道呢!
他老公也是合格保母吗?? 还是失业游民在家的那种
"隔壁"住大嫂 不在一个屋檐下 很瞎@@ 这不构成理由
子女成年只是凸显他家成员好多 并无加分
婆婆去她家走走 可能会用老人家错误观念 多一个人散拨病菌
感觉他家有六个大人四个小孩在进进出出 越多人越不好
而且六个大人中只有一个合格保母
不是有没有违反保母执照的问题 而是条件不好
把心肝宝贝放在有很多陌生人的家庭中
只要其中一的人出包 那就麻烦了
我觉得这保母条件真的不好耶 版妈没有其他可以选了吗
没有依个保母会说他不好的地方 一定会想办法说他的优点
四个小孩真的太多了 自己带过孩子就知道
其他那些老公婆婆的说法没有说服力
那跟三位老师九个小孩的拖婴中心比起来
我宁愿选拖婴中心至少单纯多了
我没记错的话
好像带2岁以下只能带2个
2岁以上可以带4个
没有违反规定喔
混龄教学对大小孩都好喔
大的可以学习带小的
小的可以模仿大的
这是只带一个小孩的保母无法提供的
我都自己带小孩
本只想生一个
但为了混龄教学
在考虑要生第二个
保母要如何带4个会带的好吗?
我当初也很存疑
但优质保母时间规划都做的很好
每个小孩的喝奶时间都错开
这是我只带一个小孩需要学习的
(原作者于 2009-08-25 19:45:09 重新编辑过)
9楼的美智妈妈说的是正确的喔!
我住新竹市,去年开始托育补助时,社会局有一张公文发给每位保母,我的系统人员也解释了,若是2岁以下带2个,就不可以再带第3个了。要同时带4个的是2岁以上3个,2岁以下一个才有可能。
目前至少我这个系统有在朝这个方向辅导每位保母,别的县市我就不清楚了。
是否违反规定我不清楚但就我自己的观点来看带这么多的孩子我相信照顾不是很周到我不会给孩子让同时带这么多孩子的褓母带
1位保母若不是联合收托(跟别人合伙带小孩)
就只是自己带含自己6岁以下小孩一共可带4个
若是你保母她小孩都6足岁了
她另带:
2岁以下2个
2岁以上2个
是合法的
平日有老公全职帮忙看:我觉得帮忙看是可以但是若是全职要帮忙带的话最好有上过保母课+保母执照
隔壁住大嫂也有合格保母执照:隔壁大嫂有执照是她的事不关你保母这边的事吧(除非她跟你家保母联合收托)
婆婆也会去他们家走走。:是指帮忙带吗??还是纯来坐坐聊天?
如果大嫂是一起过来联合收托
保母跟大嫂小孩都已满6岁了
那她们一起带别人孩子
6岁以下小孩一共4位是合法的
若是6岁以下小孩人数达到5位以上就须立案成为托婴中心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