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娘家妈妈的事…
我家单亲,妈妈34个月前认识了一个男的,在交往时,我妈就有清楚提到家中经济状况不好,希望交往的对象除了是老伴外,在经济上或多或少能够帮忙我妈,男方也答应了,之后因为个性不合,我妈要求分手,因为男方不甘我妈提分手,竟然要求我妈要将之前他给我妈的钱还回去,重点是,男女交往你情我愿,闹分手竟然变成是我妈跟他借的,男方之后一直打电话恐吓我妈,我妈受不了把室电及手机号码全换了,因为男方在交往时,全家(我妹我及先生)有一起出去吃过饭,知道我妹何时下课,也到家附近路口等我妹,甚至说我如果不帮我妈还钱,要对我不利, 也知道我上班的地方,导致三天两头就到我公司附近等我下班,说好听一点是等我,实际上已经造成我心里极大的恐慌,我也怕他对我不利,有跟警方备案,但警方办案讲求证据,若没有实际的犯罪证据,警方也无法办理,所以我老公担心我的安全,买了防狼喷雾给我,也要我随时录音,有空也会来载我下班,但是每天过这种提心吊担的日期也不是办法,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天津供卵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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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在我看来就是借的
即使是男女朋友但是也有模糊地带啦
是不是属于餽赠的
不过他的行为不可取
警方要求证据那么板妈跟家人尽量不要落单,届时会有人证
如我他有打电话,或当面谈,就赶紧录音吧
录到后马上就可以报案啰
目前大概只能这样做
直接找他出来谈判~问他的目的、想要多少钱
钱的数目到底是多少?大、小?还是根本就是天价??
坦白说~一交往就摆明告诉对方状况不好可能需要支援
本来就有点....再来~对方付了钱又在短时间内告诉对方
个性不合要分手...试问~这谁能接受??
挽回不成又把电话换了~谁不会想拿回钱~
版妈~大家都很能够理解你们被恐吓的恐惧~但~重点还是要解决问题
这种问题解决的途径也只有二种~一种明一种暗
要就私下大家约出来谈判~讲定了~白纸黑字写清楚
再不~就是上法院打民事官司~输赢难定~光上法院就要不少钱
花五万买心安理得
值得!!
若是交往很久,而中间曾有金钱往来
我会觉得不需要还
这是你情我愿
但是短短几各月内,男方付出将近五万
现在分手后又换号码
换成我是男方,我也会怀疑是故意骗钱
我当然不是指板妈的妈是故意骗钱
我也相信感情不适合就是不适合
只是毕竟几各月的时间太短暂
很难让对方没有这种错觉
既然对方只要两万,就拿给人家吧
也省了一些事
毕竟,就算交往中,也没有义务为对方家庭付出金钱
既然对方不甘愿,板妈也不差这点钱
就还给他吧
毕竟家人生命安全比这区区两万重要多了
如果真的受不了
也只能将恐吓你们的证据留下
如简讯、电话录音等
向警方报警
最多是你们拿钱或汇钱给他时
告他恐吓取财
3年以上有期徒刑
妈妈 你家路口或附近有装监视录影器吗
或是你娘家
如果有 以他在哪里等你们的位子 如果坚是绿影器有拍下
去调带子 在去跟警察备案
说 这个人严重 影响我们的生活 载下去要去看精神科
其实他要告 也告不成
第一 男欢女爱
第二 他自愿给钱 如果是借 也要讲求证据 没有借据 是要怎样证明
金额 也无法计算
随便说都可以
这是我想出来的方法 你们试试看
毕竟,就算交往中,也没有义务为对方家庭付出金钱
既然对方不甘愿,板妈也不差这点钱
就还给他吧
毕竟家人生命安全比这区区两万重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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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万买心安理得
值得!! +1
当然~钱不是用”借”的~但站在对方的立场
就是你们跟他借的
交往是你情我愿的他所付出的金钱也是属于男方自愿的因为没有借据本票在法律上妳妈是可以不用还他这笔钱的甚至可以录下你妈跟他的对话告他骚扰跟恐吓这都是涉及刑事责任但是依我的经验是正式提告真的很麻烦除非你自己做功课去写诉状然后把诉状跟证据寄到地检署去地检署才会发交给警方去办案并不是直接找警察报案喔警方只接受有即时危险性的案子例如抢夺窃盗等等 才可以直接去警局报案拿三联单但是警察先生是可以帮妳们做一个协调的动作的
既然对方后来说还2万版妈你就帮忙还吧当做看清一个人这种男人也不值得妳妈跟他继续交往下去啦连2万都在计较的男人能成什么大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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